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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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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2023-047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贵海召集并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3-049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9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5日

  至2023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4已于2023年5月3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于2023年10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1日、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二)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五)9时至16时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晓波、陈禹伸

  联系电话:0431一88912969

  传真:0431一88930595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3一04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3-048号《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3-049号《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 临2023一0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2023年9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拟修改为《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制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以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档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至少保管十年。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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