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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54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

  鉴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陆昌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陆昌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陆昌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江苏信实精密化学有限公司厂长;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任海安县百协锻锤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2012年2月至2014年4月,任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陆昌伯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0.25%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5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0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4、5和第6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分别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亚娟就上述第1、2和第3项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TY2023-53)。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上述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上述第1、2、3和第7项议案属于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2、3项议案,作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0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0688810

  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邮箱:zhangmma@cnty.cn

  联系人:张鸣鸣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天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天楹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35”,投票简称为“天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5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授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373人股票期权数量5093万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曹德标、涂海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对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核心人才,使其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曹德标、涂海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其他针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律师、收款银行等中介机构等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代表董事会办理。

  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公司董事曹德标、涂海洪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严圣军、曹德标、茅洪菊、涂海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严圣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曹德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茅洪菊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提名涂海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俞汉青、杨东升、刘睿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俞汉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提名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提名刘睿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详见附件。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产业布局和业务拓展需要,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货物进出口;路基路面养护作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修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部分的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圣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1月生,博士,南京大学兼职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海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荣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江苏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16年,入选国家科技部“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名单”;2018年,入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共同组织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2019年荣获“江苏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20年7月,荣获“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20年11月,当选“2020中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2021年4月,荣获“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2021年5月,荣获“张謇杯”杰出企业家称号。

  严圣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93,901,228股股份,与茅洪菊女士共同通过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6,188,743股股份,与茅洪菊女士共同通过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5,345,534股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535,435,505股股份。严圣军先生与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茅洪菊女士为夫妻关系,严圣军、茅洪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圣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德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4月生,硕士学位,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同时担任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副会长,并参与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制定。荣获“中国战略性新兴环保产业杰出贡献奖”、“第二十三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2020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等多项荣誉。

  曹德标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05%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茅洪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3月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14年6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茅洪菊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严圣军先生共同通过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6,188,743股股份,与严圣军先生共同通过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5,345,534股股份。茅洪菊女士与严圣军先生为夫妻关系,严圣军、茅洪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茅洪菊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涂海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生,工商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先后任天地华宇物流集团副总裁兼CFO及壹米滴答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集团高级副总裁、CFO;2022年3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涂海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汉青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学历,教 授。曾任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土木工程系博士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系研究员、香港大学环境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以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汉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俞汉青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东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3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律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律诊所教师,北京市优秀律师。曾任中国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室主任、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主任,现任北京市国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公职与公司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东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东升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睿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纺织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2003年6月至今于武汉纺织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兼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会计研究》《南开管理评论》等外审专家等。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与省部级科研课题,在《会计研究》《科研管理》《管理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刘睿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睿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5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5日前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兰英女士、丁坤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选举刘兰英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丁坤民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选举。上述非职工监事代表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兰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江苏天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中共江苏天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2014年6月至今任中共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2016年10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兰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8000股,同时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3.01%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坤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生,本科学历,南京财经大学MBA在读,工程师。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江苏天楹赛特集团市场拓展部部长,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任江苏天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监事,2012年2月至今,任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监事。

  丁坤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3.01%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3-53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赵亚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赵亚娟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赵亚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亚娟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赵亚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证券代码:000035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董事会秘书:陆平

  联系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邮政编码:226600

  公司电话:0513-80688810

  公司传真:0513-80688820

  电子信箱:tyhb@cnty.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共3项议案的表决权: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3年10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TY2023-55)。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亚娟,其基本情况如下:

  赵亚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自2005年7月迄今,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同时兼任广东越启兰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银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资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征集人承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10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0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本人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收件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公司邮政编码:226600

  公司电话:0513-806888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关于股权激励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备查文件

  由独立董事赵亚娟女士签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赵亚娟

  2023年10月9日

  附件: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亚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为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提案须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下方对应的空格内打“√”,同一项提案不选、选择两项或以上者,其表决结果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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