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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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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3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此外,董事会同意对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一并进行修改。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前述制度的修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前述制度的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相关制度。

  本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确定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玻集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确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45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9日

  B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10月9日(B 股最后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二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3年9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股东的股票账户卡、授权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凭证,凭上述文件办理登记;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境外机构为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国内法人股东需要,如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67)。

  3、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许磊

  电话:(86)755-26860666

  传真:(86)755-26860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csghold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12”,投票简称为“南玻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3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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