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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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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7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目前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和《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并确认原期限届满之日至相应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持续有效;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办理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内持续有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71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王佳、严立;

  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联系方式,须在登记时间10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见会议联系方式。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779006

  传真:010-82779010

  邮箱:ir_contacts@venustech.com.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人:刘婧、赵一帆

  (二)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启明星辰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2439”,投票简称为“启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68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变。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佳、严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述授权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办理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内持续有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变。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

  以上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佳、严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23-069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各监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海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确定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变。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述授权有效期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办理本次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内持续有效。除延长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保持不变。同意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延长。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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