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西藏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国资”)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75,1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7月6日,西藏国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5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近日,公司收到西藏国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国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股份变动情况及减持计划实施进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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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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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上市股及相应增加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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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西藏国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西藏国资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西藏国资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