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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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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6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9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忠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主要更新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主要更新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此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47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3)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478号)。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专人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9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家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主要更新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4)。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主要更新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64)。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此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478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3)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63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82,6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4.33万元,系IPO募集资金通过募集资金验资专户验资后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IPO募集资金到账至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4.33万元一并转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注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5,124.11万元差异2,0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2,000.00万元。

  [注3]公司已于2023年8月9日办理完毕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账号:388378869605)的销户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募投项目“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注销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4,591.83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4,200.00万元相差391.83万元,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均尚在建设,实际投资总额尚未确定。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1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1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上述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3,577.8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5,124.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803.71万元,及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2,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3.52%,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 多工位高速精密智能成形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建成后,第一年预计实现

  税后利润1,334.00万元。

  证券代码:003025  证券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64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和理解,本次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主要修订情况

  ■

  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主要修订情况

  ■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5        股票简称:思进智能        公告编号:2023- 06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3年12月末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且分别假设2024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予以注册决定后,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12.40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日(2023年9月25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31.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88.94万元;假设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前一年相应财务数据的基础上分别保持不变、上升10%和上升20%。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749,012.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合计转增股本73,436,26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6,627,965股。

  假设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且上述年份派发红利均在当年6月底之前实施完毕,但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判断。

  7、不考虑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10、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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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测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所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是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及一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制造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增加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一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的制造能力,是对现有业务范围的扩展和延伸,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从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可靠的业绩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提高,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可转债的转股期开始后,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逐渐实现转股,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一贯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将人才培养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分层次、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体系。经过长时间的系统培训及实际锻炼,公司已培养了一支业务能力突出、市场意识强、对公司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强的经营团队。同时,公司也在不断探索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方式,从业务开展实际需求出发,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储备机制,在重视对员工的系统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的同时,大力引进行业内优秀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才,建设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人才结构,以满足公司因业务扩张带来的人员增量需求,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技术储备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冷成形装备行业,为国内机械基础件行业提供了多种型号的多工位中、高端冷成形装备,部分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其产品技术性能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部分技术性能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一直致力于创新平台及创新载体的建设。公司依托于“浙江省思进智能冷镦成形装备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围绕“先进环保冷镦成形装备”的目标,开展行业核心技术的研究,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在不断深化冷成形技术及装备研发的同时,对于同样属于塑性成形技术的温热镦锻成形技术也进行了多年技术储备。2021年度,省级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完成在职博士进站工作,通过参与公司“温热镦锻成形装备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为企业在积累技术、培养技术人才、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提供支撑,在温热镦锻成形装备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实现更大的突破。公司的多工位智能精密温热镦成形装备已进入实质性研制阶段: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SJHF系列机型已进入试制阶段,全伺服智能温热镦成形装备SJHBF系列部分机型已进入试样阶段。

  (三)市场储备

  作为A股首家冷成形装备制造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长期注重产品的研发与质量提升,产品品牌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好,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公司多工位高速冷镦成形装备荣获了“国家重点新产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省内首台(套)产品”、“名、优、新机电产品”、“中国机械工业名牌产品”、“浙江名牌产品”、“宁波名牌产品”荣誉。长期积累的良好品牌形象结合技术与产品优势,为公司带来大量优质的客户群体,形成稳定的客户资源。

  受益于国家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公司冷成形装备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和应用市场不断拓展,来自于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电力(特高压)、石油化工、装配式建筑/基建、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及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等通用机械等领域的订单增速较为明显;同时,出现运动器材、办公用品、工业机器人及光学仪器等新型应用领域。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应用领域与冷成形装备应用领域相近,客户重合度较高,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有助于本项目新增产能顺利消化。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需要提示投资者,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多工位高速自动冷成形装备和压铸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多工位精密温热镦智能成形装备、一体化大型智能压铸装备的制造能力。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业务资源、渠道和客户优势,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销售规模,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增强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实现募投项目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作,积极调配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和管理与监管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规定、决策程序等事项。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全力支持、配合及履行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要求;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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