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8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铂郡公司现主要业务为租赁经营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8号院45套房产(以下简称为“铂郡商街”)。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铂郡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铂郡公司的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全部债权合计金额为9,198.00万元,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44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4月30日,铂郡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铂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0,745.1910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9,847.947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897.2436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29,398.5497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173.5973%;总负债评估价值 9,847.947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19,550.6023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2,078.962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铂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550.6023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备案。
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临2023-082号)。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璞瑅公司现主要业务为租赁经营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四区12套房产(以下简称为“璞瑅商街”)。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公司对璞瑅公司的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4月30日,全部债权合计金额为10,446.48万元,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37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04月30日,璞瑅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璞瑅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3,017.004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1,611.396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405.6084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45,549.9743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49.9267%;总负债评估价值11,611.396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33,938.5779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314.511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938.5779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备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临2023-082号)。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拟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83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一: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44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首开股份会[2023]26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需要对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3年04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4月30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0,745.1910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9,847.947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897.2436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29,398.5497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173.5973%;总负债评估价值 9,847.947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19,550.6023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2,078.9626%。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550.6023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及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附件二: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37号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根据《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首开股份会[2023]26号),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需要对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3年04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04月30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3,017.004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1,611.396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405.6084万元。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45,549.9743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49.9267%;总负债评估价值11,611.396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33,938.5779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314.5116%。详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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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938.5779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及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8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郡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最终成交金额以公开交易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转让事项。公司转让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两项资产转让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资产转让事项:
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铂郡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最终成交金额以公开交易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4月30日,铂郡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897.243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19,550.6023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2,078.9626%。公司对其全部债权合计金额为9,198.00万元。
截至2023年4月30日,璞瑅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1,405.608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33,938.5779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314.5116%。公司对其全部债权合计金额为10,446.48万元。
公司进行资产转让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转让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铂郡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铂郡公司
1.基本情况
铂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05
营业期限:2022-09-05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8层八层商业8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铂郡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经营情况
铂郡公司主要业务为租赁经营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8号院45套房产(以下简称为“铂郡商街”),铂郡商街房产均具有不动产权证书,合计建筑面积为5,414.39平方米,规划用途均为商业。
3.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铂郡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铂郡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璞瑅公司
1.基本情况
璞瑅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9-05
营业期限:2022-09-05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四区2号楼-1层-1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璞瑅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经营情况
璞瑅公司主要业务为租赁经营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四区12套房产(以下简称为“璞瑅商街”),璞瑅商街房产均具有不动产权证书,合计建筑面积为11,736.53平方米,其中11套规划用途为商业,1套规划用途为仓储。
3.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璞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璞瑅公司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
(一)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44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4月30日,铂郡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铂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0,745.1910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9,847.947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897.2436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29,398.5497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173.5973%;总负债评估价值 9,847.947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19,550.6023万元,增值18,653.3587万元,增值率2,078.962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云锦铂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铂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9,550.6023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备案。
(二)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20237号”评估报告,截至2023年04月30日,璞瑅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璞瑅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13,017.0048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11,611.396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405.6084万元。总资产评估价值45,549.9743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49.9267%;总负债评估价值11,611.3964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评估价值33,938.5779万元,增值32,532.9695万元,增值率2,314.511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首开云锦璞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938.5779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备案。
(三)公司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铂郡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璞瑅公司100%股权及全部债权。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最终成交金额以公开交易结果为准。
五、交易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将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首次挂牌债权转让价格以截止到挂牌日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北京产权交易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报价。
鉴于本项交易需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进程及交易能否达成、最终成交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铂郡商街、璞瑅商街自持经营多年,租金收入涨幅不大。若公司继续持有经营,带来的利润和净现金流有限,未来增值潜力较小,对其进行处置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管理层人员变动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不存在为铂郡公司及璞瑅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铂郡公司及璞瑅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
至2023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81号)、《关于资产转让的公告》(临2023-082号),于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11:30,13: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0月11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