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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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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10月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李嘉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嘉玲女士:女,199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6年就读于盐城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专业,获学士学位;2016年至2020年10月任昆科技运营管理专员。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运营管理专员。

  李嘉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晨丰路188号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P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高裕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剑先生主持;

  2、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长高裕弟、董事梁子权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小波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穆欣炬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迪、施沛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报备文件

  1、《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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