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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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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针对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斌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贾浩先生、副总经理付奇先生、李卫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黄花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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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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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夏骏、罗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