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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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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3-05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张树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张树成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

  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张树成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持有人确定依 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等事项;

  4.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7. 授权董事会提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8.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存续期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张树成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0月20日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李玉林先生、隋君美女士、张树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3-05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庆佳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主席臧庆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2、审议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主席臧庆佳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主席臧庆佳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3-05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拟对2020年11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2020年度回购方案”)、2021年10月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2021年度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用途由“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

  截止到2021年1月1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440,750股,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2.1265%,成交总金额为399,902,615.83元(含交易费用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开始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其中969.35 万股用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3月12日完成登记,详见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数尚留存16,747,250股。

  二、2021年度回购方案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

  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879,158 股,占公司截止2022年8月31日总股本的2.0091%,最高成交价为9.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7元/股,成交总金额203,969,029.62 元(含交易费)。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变更内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对2020年、2021年度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

  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3-05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0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09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不包含5%)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传真应在2023年10月17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至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邮   箱:shuangtashipin@shuangtafood.com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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