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9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8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3,121,491股,占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11.09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人数共计2名;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曾用名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金宇车城”)于2020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详情见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新增股份27,102,802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份上市日期为2020年9月3日。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中,认购对象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光伏”)、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禹泽基金”)股份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本次拟向山高光伏、禹泽基金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述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持有的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山高光伏、禹泽基金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作出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

  ■

  (二)其他承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8日。

  (二)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78,916,761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3,121,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92%。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2023年9月4日,公司收到山高光伏、禹泽基金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3年9月3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除外)。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履行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的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85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公司石家庄市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奈威德”)为补充流动资金,驰奈威德拟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12,023.58万元,租赁期限为96个月。驰奈威德提供部分环保相关设备抵押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42,5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316986507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继朋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6日

  营业期限:2015年5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鼎泰路195号12层、15层、16层、17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资产证券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永赢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市驰奈威德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98273694H

  注册资本:21,5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力歌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9日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元氏区建延路8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餐厨垃圾综合治理及其相关技术的研发,化学试剂研发与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控产品除外);工业用油脂的生产和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有机肥料的生产和销售;生物油、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销售;沼气发电及并网销售。(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高环能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驰奈威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永赢租赁

  承租人:驰奈威德

  租赁物:环保相关设备

  租赁物的购买价款:本合同项下租赁物购买价款为12,023.58万元。

  租赁标的物所有权:双方确认租赁物所有权在出租人支付首期租赁物购买价款时即从承租人转移至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只享有占有、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采取留购方式处理,即承租人在支付全部租金及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名义货价后,出租人将租赁物以届时现状出卖给承租人。

  名义货价:100元,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同收取。

  租赁期限:为96个月,自起租日连续计算,本合同项下起租日为出租人支付首期租赁物购买价款日,具体以出租人出具的《起租通知书》为准。

  担保:驰奈威德提供抵押及质押担保,山高环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抵押权人):永赢租赁

  乙方(抵押人):驰奈威德

  被担保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2,023.58万元及相应租息。

  抵押物:部分环保相关设备。

  抵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质权人):永赢租赁

  乙方(出质人):驰奈威德

  被担保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2,023.58万元及相应租息。

  质押物:基于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日处理300 吨餐厨垃圾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石家庄财政局关于餐厨垃圾处理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阅批卡下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

  抵押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永赢租赁

  乙方(保证人):山高环能

  被担保主债权:被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享有的全部债权,其中,租金初始金额为本金人民币12,023.58万元及相应租息。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及处置等费用)以及债务人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及租金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担保方式: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甲方应清偿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承租人):驰奈威德

  乙方(出租人):永赢租赁

  丙方(出卖人):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条 依据甲方业务的需求,由甲方委托乙方支付租赁物购买款,甲方购买的租赁物作为甲方与乙方融资租赁合作项下的租赁物,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物购买款后,由甲方(或由监管行根据乙方指示)将前述款项支付至丙方。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支付租赁物购买款,上述租赁物购买款金额为人民币

  12,023.58万元,乙方应代付款项为12,023.58万元,乙方支付前述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完毕《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付款义务。

  第三条乙方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于甲方账户后,租赁物所有权由丙方转移到甲方。甲方承诺,自甲方取得本协议项下租赁物所有权之日起,该等租赁物所有权自动转移至乙方。

  第四条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编号为 2023YYZL0539662-ZL-01 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物购买价款用于定向支付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赁物购买款。本代付协议项下租赁物以前述《融资租赁合同》中载明的租赁物清单为准。

  第五条甲方因设备补贴等自身因素,需租赁物购买发票,乙方出于维护甲

  方商业诉求之目的,丙方将发票开具给甲方。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署相关协议,上述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1,34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5.12%;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54%;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55%。上述担保余额合计297,3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2.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5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