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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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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傅乐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从公司和股东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拟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能够客观地反映外在因素影响与公司经营现状,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并兼具挑战性,能够进一步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宁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修订后的《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根据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调整,相应修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宁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修订后的《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蓬锦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事项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证修订后的《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相应修改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能够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修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编号:2023-025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8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32.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72.1万股,预留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5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79名激励对象56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0元/股,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份登记工作完成,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1年7月9日。

  4、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7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该议案已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47.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6元/股。2022年6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6月20日。

  6、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的74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持有的2,190,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0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07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6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6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流通。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600股,其中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05,600股;1名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8,000股。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以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801,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590,3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11,500股。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55,4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0,3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500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人。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8、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将对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以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处于正常经营环境为前提,基于公司以物联网业务为突破、以巩固手机游戏为主线、同时保持北纬移动互联网产业园稳定运营的业务布局,结合行业趋势、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合理预期,设定了相对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均不低于2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均不低于25%。

  当前经营环境与公司在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该变化当时无法提前预知。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考量:

  1、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不及制定激励计划时的预期

  经济下行和需求放缓等多重外部不利因素给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带来一定影响,物联网业务销售工作开展受限,移动互联网产业园租驻率降低,整体业务收入增速放缓。尽管公司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优化调整,公司2023年经营能力有所提升,但物联网市场规模拓展需要时间,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受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和市场竞争影响,租赁需求和价格修复速度缓慢。

  2、原业绩指标不利于激励效果实现

  原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目前所处的经营环境以及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相匹配,如果继续按照原有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将背离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初衷,有可能削弱激励效果和员工积极性,不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从公司和股东利益角度出发,结合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避免因外部不利因素影响导致激励效果无法实现,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二)调整方案

  将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调整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调整前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前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对应的该限售期股票的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

  注:R=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实现的增长率/当期业绩考核目标设定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达到50%及以上,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比例解除限售,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未达到5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调整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调整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实际完成率达到50%及以上,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预期、同行业公司情况,同时兼顾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在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中增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指标,并以营业收入目标的实际完成率作为考核结果依据,调整后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客观反映了外部经营环境和公司经营现状,且仍然需要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方可实现,兼具可达成性与挑战性。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员工(合称“核心骨干员工”),相较原定目标执行过程中的信心不足,调整后的考核指标能够使广大核心骨干员工在现有环境下所做的努力得以肯定,进一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提前解除限售或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综合考量,修订后的考核指标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挑战性,本次调整能进一步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激励作用,有效实现公司、股东和激励对象利益共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度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参见2023年9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0月1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北纬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56661

  传真号码:010-88356273

  联系人:冯晶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邮政编码:10004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8

  2、投票简称:北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备注:

  1、委托人应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票性质: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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