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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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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2         股票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76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辉先生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周辉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增补新任董事,选举新任董事长。

  周辉先生在公司履职期间,依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2         股票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7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顾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顾远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顾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增补新任董事。

  顾远先生在公司履职期间,依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顾远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78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于会前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由于公司原董事长周辉先生因年龄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呈,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冀相安董事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吴兴旺先生、郑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聘任温剑波先生、黄卫民先生、张晓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23-080)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8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孙伟军、冀相安、任开江、赵宝华均回避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的通知公告》(临2023-082)。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本次董事会增补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吴兴旺个人简历

  吴兴旺,男,中国国籍,汉族,196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七二四所民品事业部副主任兼机电工程部主任、自动化技术工程部主任(正处级)、鹏力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七二四所副所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主任;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船舶集团(深圳)海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主任、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郑松个人简历

  郑松,男,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曾任七一九所计算中心主任助理(正科级)、副主任、主任;七一九所保条办主任;中船重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规划一处处长;中船重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主任;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温剑波个人简历

  温剑波,男,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曾任四六八厂热处理车间主任助理;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热处理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市场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卫民个人简历

  黄卫民,男,中国国籍,汉族,1970年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研究员。曾任716所办公室副主任、产业部主任、江苏杰瑞科技集团副总经理;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晓阳个人简历

  张晓阳,男,中国国籍,汉族,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曾任中船重工集团公司军工部舰艇处副处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装备产业部交通运输处处长、产业发展部重大项目处处长;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中船海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79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各位监事已于会前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樑先生主持,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林纳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林纳新个人简历

  林纳新,女,中国国籍,满族,1968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财务局,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先后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二处副处长、处长、财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财务金融部副主任、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集团公司监事会兼职监事。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80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风电”)以不低于评估值42,191.01万元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合并转让其全资子公司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技公司”)持有的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原宏燊”)100%股权和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盛天”)100%股权

  ● 本次交易尚未确认交易对象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降低中船风电整体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满足中船风电后续清洁能源电站的开发和投资建设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中船风电经理层结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有关规定,以不低于评估值42,191.01万元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合并转让统原宏燊和哈密盛天100%股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统原宏燊账面净资产价值22,025.51万元,收益法评估值41,540.00万元,增值19,514.49万元;哈密盛天账面净资产价值8,009.78万元,收益法评估值651.01万元,减值7,358.77万元。两项净资产合计30,035万元,收益法评估值(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结果)合计42,191.01万元,增值合计12,156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扣除相应税费后,本次交易预计收益未触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二、交易各方及当事人情况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象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木垒县统原宏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7月7日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17,094万元,实投资本17,094万元,由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严晓东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北路农机局商住楼2号二单元二楼右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风电场开发及附属工程建设,风电的生产、销售,风电场运营及维护,风电场转让,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场的投资、建设、运营,是新疆昌吉州木垒县9.9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项目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哈密盛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投资本8,000万元,由中船风电清洁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严晓东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领先花园23号楼1单元302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电场开发及附属工程建设、风电场运营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场的投资、建设、运营,是新疆哈密十三间房4.9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的项目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四、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为统原宏燊100%股权和哈密盛天100%股权合并对外转让,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所摘牌时需同时受让统原宏燊100%股权和哈密盛天100%股权。同时,为保障北京科技公司持有哈密盛天的债权顺利收回,本次股权转让采取“股+债”捆绑挂牌方式,相关债权挂牌底价以债权债务确认日(正式挂牌前)的金额来确定。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债权挂牌价格预计27,988.44万元,包括:应付股利88.03万元,应付股东借款本金(含往来款)23,679.19万元,应付股东借款利息4,221.22万元(最终以在产权交易所挂牌披露公告中的金额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有利于中船风电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提升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满足中船风电后续清洁能源电站的开发和投资建设的发展需要。本次资产出售将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2022年9月30日,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进程,公司作为补偿权利人、中船风电原部分股东作为补偿义务人签署了《中船风电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确认,中船风电直接或间接持股7家子公司进行业绩承诺和3家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7家业绩承诺子公司情况(单位:万元)

  ■

  3家减值测试子公司情况(单位:万元)

  ■

  其中,统原宏燊为业绩承诺标的公司之一,哈密盛天为减值测试标的公司之一,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七条第7.2款约定,业绩承诺补偿期内对外转让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100%股权价值若低于重大资产重组时该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100%股权的评估值的本息之和(利息按1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计算期间为自交割日至该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对外转让之日止;评估值需扣除利息计算期间发生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等因素的影响),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中统原宏燊本次转让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为22,025.51万元,收益法(定价方法)评估值为41,540万元,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34,756.01万元,增值6783.99万元,增值率19.52%,超过重大资产重组时该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资产100%股权的评估值的本息之和,不涉及盈利预测补偿。哈密盛天首次100%股权评估价值为-7,635.56万元,过渡期内对其增资7800万元,本次哈密盛天100%股权评估值651.01万元,扣除增资因素,亦未发生减值。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有关条款,补偿期内转让某项或多项业绩承诺资产及/或减值测试资产后,终止该等业绩承诺资产及/或减值测试资产对应的业绩承诺及/或减值测试。若本次转让成功后,中船风电所属业绩承诺标的范围将发生改变,由原来7家业绩承诺标的变更为6家;减值测试标的由3家变更为2家。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8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船海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为”)及其下属子公司因业务需要计划与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办理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商业保理业务

  ● 保理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保理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亦未与其他关联人开展保理业务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新疆海为业务需要,降低资金成本,新疆海为及其子公司计划与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保理公司为新疆海为及其子公司开展合计融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商业保理服务,该保理业务为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二、关联人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志刚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29层2902-1室

  主营业务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2022年度,保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6.45万元元,净利润1,056.9万元,截至2022年末,保理公司资产总额57,707.01万元,净资产26,167.63万元。

  2023年1-7月,保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1.62万元,净利润150.2万元,截至2023年7月31日,保理公司资产总额60,854.11万元,净资产26,317.83万元。

  (3)关联关系

  保理公司与公司为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新疆海为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保理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应收账款等作为保理标的物的保理业务。

  2、该保理业务为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3、保理公司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新疆海为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经营付款等需要,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

  4、单笔保理业务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新疆海为及其下属子公司与保理公司签订的保理业务手续费或利息为年化利率1.5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新疆海为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其业务的发展,改善现金流,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本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新疆海为及其子公司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本议案所涉及相关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保理公司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改善现金流,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公司本次与保理公司开展的保理业务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72  证券简称:中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82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6日

  至2023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

  (三)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不发任何形式的礼品,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和配合。

  (三)联系事宜

  联系地址:上海市鲁班路600号江南造船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22385

  传真:021-63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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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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