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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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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鼎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3日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国庆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3年10月9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8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3年9月26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3年9月28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10月9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3年10月9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22〕113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3年9月29日(星期五)至2023年10月8日(星期日)休市,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国庆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3日

  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9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3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9月25日起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份额(D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591)。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并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D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和D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管理费与托管费

  本基金A类、C类、D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2)D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D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若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关于赎回费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依照新的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其他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份额、C类份额、D类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2)收益分配原则

  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C类、D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三类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和D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二、新增D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D类份额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的销售机构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其它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本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D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4)D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数量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不受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受限制。

  (5)自本基金新增D类份额之日起,同时开通D类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参与本基金D类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6)本基金A类份额、C类份额仍按原有业务规则执行,A类份额、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增加D类份额、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公告当日起生效。

  3、投资者可自2023年9月25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D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3年9月25日)的申购价格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3日

  附件: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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