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基本原则,在正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