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7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相关部门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将经营范围增改为: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电子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品批发等。
并同意杭州贝因美妇幼保健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调整其《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各生产基地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五个生产基地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贝因美母婴营养品有限公司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母婴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宜昌贝因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焙烤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保健食品、固体饮料、特殊膳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销售;日用品销售;婴幼儿食品、婴童系列乳制品、营养食品的研发;母婴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4)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吉林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乳制品[乳粉(全脂乳粉、调制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农副产品生产、收购与销售;养殖;畜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并同意上述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调整其《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畜牧类子公司调整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黑龙江贝因美现代牧业有限公司、贝因美(安达)奶业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黑龙江贝因美现代牧业有限公司拟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奶牛的养殖、销售。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贝因美(安达)奶业有限公司拟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奶牛养殖技术开发、咨询、交流、推广服务;奶牛养殖。许可项目:牲畜饲养。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暂定,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并同意上述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调整其《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7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实际参与表决的持有人781人,代表8,379,830份本期持股计划份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9.997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期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8,341,06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54%;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38,768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46%。
2、审议并通过《关于征集并选举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吴伟芬女士、胡红燕女士、黄鹂女士为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持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338,06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50%;反对3,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4%;弃权38,768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46%。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鹂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期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期持股计划顺利进行,持有人会议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在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簿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341,06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54%;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38,768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46%。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