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