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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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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62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供应链”或“被担保人”)为金开有限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28,765.01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82%,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金开供应链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近日,被担保人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南洋银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南洋银行授信的要求,需金开有限就被担保人偿付上述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向南洋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7GDYXU35

  成立时间:2022年01月27日

  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130弄5号2楼295室

  法定代表人:范晓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笔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10,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拍卖费用、差旅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全资企业,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独立意见: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适用范围、授权事项、担保额度,均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担保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428,765.01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2%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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