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将于2023年10月17日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三位独立董事须辞去其分别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均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由于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李国际先生、袁有录先生、向光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