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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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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3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件概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的股东及债权人成都丰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丰康源公司”),以华龙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为由,向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申请对华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22年3月12日,华龙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申1号),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受理丰康源公司对华龙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8月17日,华龙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2〕川3301破1号),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担任华龙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2年9月26日,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二、法院裁定情况

  2023年9月19日,公司收到《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1号之一)。华龙公司管理人因其拟定的《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拍卖方案》(简称《财产变价拍卖方案》)未通过主要债权人会议,请求法院依法裁定。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对《财产变价拍卖方案》予以认可。债权人如不服法院裁定,可自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财产变价拍卖方案》主要内容

  (一)涉及财产的范围

  方案涉及的财产范围为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以及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包括债务人的水电站及设施设备、土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车辆、对外债权等一切资产。

  (二)财产变价方式

  公开拍卖或变卖方式。

  (三)拍卖机构

  淘宝网。

  (四)处置方案

  1.水电站的变价。为使华龙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拍卖时将水电站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变价,其中包括配套土地、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水电站相关设施、设备及车辆等。首次拍卖起拍价为评估价185,604,492.45元。

  2.对应收债权的变价。对经过努力仍无法清收的应收款,以拍卖方式处置。

  3.其他财产的变价。如有其他财产则以拍卖的方式处置,未尽事宜以拍卖公告的规则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财产变价拍卖方案》,后续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2.自华龙公司被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不再将华龙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华龙公司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由于相关资产变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华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备查文件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3301破1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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