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A座7层7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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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23年6月6日和2023年9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议案1-议案7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黄庆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按照上文第1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述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蓓
电话号码:010-59031997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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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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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