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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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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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23年9月2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作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投资者适用于现金分红。
2、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机构查询和修改收益分配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凡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9月21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如果应分得红利款小于10元将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份额。
5、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本基金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华宝基金关于华宝宝通30天持有期
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09月20日起增加华福证券为华宝宝通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通30天持有期短债A:017100;华宝宝通30天持有期短债C:017101)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华宝宝通30天持有期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赎及其他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
(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47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决定转换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证券交易模式转换
自2023年9月21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易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交易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模式,拟对《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事实性信息更新本基金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本基金证券交易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修订情况,对《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订,并将更新后的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0日
附件:《华宝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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