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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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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义微电子”)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控股子公司。

  ●2023年度广义微电子拟申请资金借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广义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96万元。

  ●为了降低公司担保风险,广义微电子拟使用目前自有部分厂房、土地及设备为燕东微提供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广义微电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障广义微电子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广义微电子2023年经营计划,2023年度广义微电子拟申请资金借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等内容,由公司与广义微电子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约的担保文件为准。

  (二)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3月5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西路188号

  4、法定代表人:淮永进

  5、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5.01%;

  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0.29%;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7%。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2022年度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过影响被担保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广义微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东微持股45.01%;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0.29%;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4.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实际业务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等内容,由公司与广义微电子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约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广义微电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障广义微电子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广义微电子2023年经营计划,2023年度广义微电子拟申请资金借款,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子公司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而做出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了降低公司担保风险,广义微电子拟使用目前自有部分厂房、土地及设备为燕东微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足以保障公司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广义微电子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广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3,0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3%和 0.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0月12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3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

  至2023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燕东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0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投资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50973019

  传真:010-50973016

  邮箱:bso@ydme.com

  联系人:霍凤祥、赵昱琛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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