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前次审议通过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增加后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买方信贷、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授信申请和融资业务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