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9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6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LAV Apex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LAV Apex HK”)、LAV Alpha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LAV Alpha HK”)、LAV Inventi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LAV Inventis”)及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礼康”)合计持有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由9.73%变动至8.27%;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3年9月19日,公司收到LAV Apex HK及其一致行动人LAV Alpha HK、LAV Inventis和苏州礼康的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 LAV Apex Hong Kong Limited

  ■

  2. LAV Alpha Hong Kong Limited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LAV Apex HK、LAV Alpha HK持有益方生物股份的变动比例合计为1.46%,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OAP III (HK) Limited持有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比例由6.46596%变动为4.9999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023年9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OAP III (HK) Limited的书面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变动比例为1.46598%,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0日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益方生物

  股票代码:688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OAP III (HK) Limited

  通讯地址:5/F, MANULIFE PLACE,348 KWUN TONG ROAD, KL, HONG KONG

  住所:5/F, MANULIFE PLACE,348 KWUN TONG ROAD, KL, HONG KONG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9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及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37,179,2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659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益方生物28,74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减少8,429,371股,累计变动比例为1.46598%,交易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交易方式为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以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OAP III (HK) Limited

  主要负责人:David Guowei Wang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9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OAP III (HK) Limited

  主要负责人:David Guowei Wang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