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昝秀丽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证监会近期拟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简称“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简称“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规则进行修改,交易所将同步修订《规范运作指引》,主要调整包括: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原因;对存在长期大额财务性投资但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加大分红力度;进一步便利中期分红程序;研究在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中进一步向高分红公司倾斜;鼓励基金公司发行红利基金产品;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
专家认为,前期证监会出台分红与减持“挂钩”政策,在公司自治基础上继续完善优化现金分红监管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便捷优化中期分红程序,将更好发挥投资端拉动作用,持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
近期,证监会出台并落地分红与减持“挂钩”政策,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此基础上,拟进一步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让分红好的公司得到更多激励,同时加强对超出能力分红企业的约束。
有关部门拟对不分红或分红少的公司加强制度约束督促分红。一方面,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对于主板上市公司分红未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披露原因;对财务性投资较多的公司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更好专注主业和回报投资者。另一方面,强化问询和监管约谈。加强监管问询,帮助投资者对分红信息更好作出判断,通过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大分红力度。
为推动进一步优化分红方式和节奏,拟修订相关规则便利公司实施中期分红,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同时,指导公司制定稳定增长的分红政策。推动公司修订章程条款,提升分红政策可操作性,引导公司探索稳定增长的股利分配政策,(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