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9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3年6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军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闵丹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度审计费用较2022年度比,维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和条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遵循了独立、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盛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A座3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

  至2023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27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波特曼财富中心A 座33 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肖静芸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邮政编码:361001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