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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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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现代投资 证券代码:000900 公告编号:2023-034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28号现代广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罗卫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709,115,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1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06,861,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25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85%。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551,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5%;反对56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2,3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516%;反对56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131,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2%;反对983,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2,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7757%;反对983,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2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153,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43%;反对958,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52%;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2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750%;反对958,9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202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7,111,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75%;反对2,00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7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001%;反对2,00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9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邹华斌 陈小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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