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4,488,3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077%。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0号)核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4,488,394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0年9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完成发行登记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4,488,3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707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1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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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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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前述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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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龙泉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和股本结构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