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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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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编号:临2023-052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向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349,8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7%。本次质押后,陈向东先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88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

  ●陈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62,693,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73%。本次质押后,陈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2,588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2.3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9%。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向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情况说明

  陈向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质押事项变动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称:士兰微    公告编号:临2023-051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越先生、副总经理吴建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士兰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向士兰明镓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不包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票。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陈向东、范伟宏、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谢南希、吴锦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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