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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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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2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3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28日

  至2023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1层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26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25日—9月27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1层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26

  (六)联系人姓名:张晓瑜、黄俊芬

  (七)联系电话:0755-82039509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昆明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昆明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不超过8.3亿元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昆明筑鸿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昆明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开发位于昆明市西山区52号片区D3地块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83,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与浦发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联营或合营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04月27日

  注册地:昆明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6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183,584万元,负债总额约为100,863万元,资产净额约为82,722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55%;项目处于运营阶段,2023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5万元,净利润为-1,13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昆明乾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昆明筑鸿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合营企业。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8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将为本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3,000 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四、 公司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使其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截止目前,项目进展正常。预计项目公司未来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6.61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8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7.3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24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太原西吴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不超过6亿元

  ●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金地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0%的股权,开发位于太原市西吴社区开发地块 SWG-2316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6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7个月。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与光大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联营或合营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收到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反担保函》。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月7日

  注册地:太原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7月31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72,886万元,负债总额约为27,714万元,资产净额约为45,172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38.02%;项目处于运营阶段,2023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125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金地惠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的合营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贷款,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7个月。公司将为本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收到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反担保函》。

  四、 公司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使其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截止目前,项目进展正常。预计项目公司未来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已经出具了《反担保函》,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6.61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8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7.3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24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太原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本金不超过3亿元

  ●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太原金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山西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1%的股权,开发位于太原市小店区金地领峯项目(下称“项目”)。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30,000万元额度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部分担保事项作出批准,授权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向联营或合营公司的信贷业务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收到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反担保函》。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7日

  注册地:太原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7月30日,被担保人资产总额约为64,159万元,负债总额约为25,354万元,资产净额约为38,805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39.52%;项目处于运营阶段,2023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30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山西金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太原金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71%股权的合营企业。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项目发展需要,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公司将为本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收到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出具的《反担保函》。

  四、 公司意见

  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使其获取足够的营运资金。截止目前,项目进展正常。预计项目公司未来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针对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的情况,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已经出具了《反担保函》,本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6.61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8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7.37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24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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