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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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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4日(星期四)至09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izhongbo@coru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21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21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潘立贤先生,财务总监吴晓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飞女士,财务部部长吴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21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14日(星期四)至09月2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izhongbo@coru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忠博

  电话:0731-88983638

  邮箱:lizhongbo@coru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监高及

  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发平先生、部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董事长张聚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潘立贤先生、副总经理殷志锋先生、副总经理王建辉先生、财务总监吴晓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飞女士、总经理助理易显科先生、总经理助理陈思女士、总经理助理张欢欢女士)及股东(公司经营干部,下同)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部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及股东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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