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嘉兴市国资委”)通知,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集团”)100%股权将无偿划转至嘉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产发集团”);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无偿划转事项系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特纸”、“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发来的通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原则,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经营类国有资产,打造嘉兴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平台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平台,嘉兴市国资委拟将嘉实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嘉兴产发集团,后续由嘉兴产发集团对嘉实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
本次无偿划转前,民丰集团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22,5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34.87%,嘉实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1%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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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无偿划转后,嘉实集团将成为嘉兴产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嘉兴产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21%股份,并将通过嘉实集团、民丰集团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4.87%股份,合计控制上市公司35.08%股份。本次收购后,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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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民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仍为嘉兴市国资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可免于发出要约。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事宜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嘉实集团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需履行相关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