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9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在直销中心销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3日起在直销中心销售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自2023年9月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0.01份。

  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升降级,暂不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销售。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在直销中心暂停大额申购公告

  送出日期:2023年9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公告就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18873)直销中心的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自2023年9月13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或累计申购中信建投凤凰货币C的金额不应超过100万元。单日每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中心单笔或累计申购中信建投凤凰货币C的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基金管理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本基金C类份额在直销中心恢复正常办理大额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

  公告

  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5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号文件准予募集注册,《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3月31日生效。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3日起增加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中信建投凤凰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按照收费方式等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1006,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4553,新增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8873,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因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首次/追加申购金额及销售服务费率如下所示:

  ■

  注:各类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实行自动升降级,C类基金份额不参与升降级。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本公告之附件。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托管人实际情况相应修订更新《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修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3年9月13日起生效。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fund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8-108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