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家庄泉盛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9 号),同意公司向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十三所”)发行78,418,158 股股份、向数字之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519,754 股股份、向北京智芯互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发行891,029 股股份、向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发行793,387 股股份、向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31,141 股股份、向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31,141 股股份、向中电科(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89,219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023年8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2528),确认其已于2023年8月24日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股东名册。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 83,173,829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83,173,829 股),上市日期为2023年9月12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292,240,495 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9日公司披露的《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9,066,666股增加至292,240,495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中国电科十三所、电科投资、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元基金”)、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信息”)、石家庄泉盛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盛盈和”)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因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或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而导致变动超过 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 持股比例增加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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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持股比例减少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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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