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及《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9月11日,依据各方初步意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分别与联合体产业投资人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文旅”)、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创基金”)(以下将两家公司合并简称“产业投资人”),牵头财务投资人鲁创基金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本协议自凯撒旅业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生效。考虑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前述不确定性风险。
(二)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1,624.13万元,目前尚未偿还余额76,480.29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具体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基于前述情况,目前公司资金占用问题解决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
(三)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存在股票交易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同样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终止上市风险。
一、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
2023年6月25日,凯撒旅业收到三亚中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三亚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三亚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3年7月3日,公司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琼02破申4号],三亚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同日,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于临时管理人发布〈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3年8月21日,经凯撒旅业预重整投资人遴选评审委员会依法评审,并经海南省三亚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定三亚旅游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旅投”)为中选预重整产业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青岛文旅、鲁创基金作为联合体于报名期内报名自愿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并于2023年8月21日提交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经公开招募及遴选程序,经评审委员会市场化、法治化评审,并经海南省三亚市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定三亚旅投为中选产业投资人,联合体投资人青岛文旅、鲁创基金为备选产业投资人。在与原中选产业投资人三亚旅投磋商过程中,因情势变更等情况各方未能就协议内容完全达成一致,临时管理人依规递补联合体投资人青岛文旅、鲁创基金为中选产业投资人。
2023年9月11日,依据各方初步意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分别与联合体产业投资人青岛文旅、鲁创基金,牵头财务投资人鲁创基金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二、与产业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情况
(一)产业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1、青岛环海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1-220
(3)法定代表人:刘荣伟
(4)成立时间:2023年5月24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游乐园服务;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露营地服务;植物园管理服务;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品牌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实际控制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运营发展中心
(7)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青岛文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2,000万元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2号广发证券3楼
(3)法定代表人:苏志强
(4)成立时间:2011年7月5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实际控制人:苏志强
(7)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鲁创基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投资目的
产业投资人的投资目的为产业投资人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后,法院裁定批准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产业投资人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获得标的股票、成为重整后凯撒旅业的第一大股东并取得重整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为明确起见,具体由联合体产业投资人中的青岛文旅取得重整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鲁创基金将其作为产业投资人取得的股票表决权委托给青岛文旅行使)。
(三)履约保证金安排
产业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日内,支付7,207.73万元,作为本协议项下产业投资人的履约保证。其中,青岛文旅应支付履约保证金5,766.18万元;鲁创基金应支付履约保证金1,441.55万元。
(四)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凯撒旅业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生效。
三、与牵头财务投资人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的主要情况
(一)牵头财务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鲁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22号广发证券3楼
4、法定代表人:苏志强
5、成立时间:2011年7月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实际控制人:苏志强
8、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鲁创基金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投资目的
财务投资人的投资目的系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不取得重整后凯撒旅业的控制权。
鲁创基金承诺,其作为牵头财务投资人,应在本协议签署后20日内,组织指定财务投资人与临时管理人另行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认购全部投资标的,并确保指定财务投资人按照协议确定的投资条件履行出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享有各项权利。如前述指定财务投资人未能按期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能按照本协议及其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鲁创基金同意兜底承担前述指定财务投资人在《预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任。鲁创基金如因承担兜底责任而持有凯撒旅业股票的,承诺此部分股票不会与青岛文旅或任何其他指定财务投资人或其他方形成一致行动,也不会单独谋求重整后凯撒旅业的控制权。
(三)履约保证金安排
鲁创基金及指定财务投资人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支付8,692.74万元作为本协议项下鲁创基金及指定财务投资人的履约保证。
(四)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自凯撒旅业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生效。
注:由于本公告数据采取了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导致公告部分数据和实际情况存在尾数差异。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及《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9月11日,依据各方初步意向,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分别与产业投资人、牵头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本协议自凯撒旅业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投资协议》能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二)若《预重整投资协议》生效,公司控制权存在变更的可能
依据与各投资人初步意向所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若后续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且顺利完成重整程序后,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青岛文旅,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青岛市市北区国有资产运营发展中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制权是否会发生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相关风险。
(三)资金占用问题尚未解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累计归还公司占用资金金额1,624.13万元,目前尚未偿还余额76,480.29万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目前正在积极制定解决具体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法院受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或提出切实解决方案的,将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进程,因此,基于前述情况,目前公司资金占用问题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
(四)公司已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存在股票交易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485.59 万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年报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若三亚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后续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同样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有关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