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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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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声明

  马旭女士自2023年1月1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新村路社区支行财富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李思杭先生自2023年2月2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公司业务二部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葛恒娟女士自2023年2月2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普陀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吴克照先生自2023年3月2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李瑶翰先生自2023年3月6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张子旸先生自2023年3月13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业务拓展三部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朱天可先生自2023年3月2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蔡若睿女士自2023年3月3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吴悠女士自2023年4月1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王元飞先生自2023年4月11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公司业务一部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俞巩瑞先生自2023年4月14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青浦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潘馨雨女士自2023年4月17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范雯雨女士自2023年4月17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奉贤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宋朝辉先生自2023年4月24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公司业务七部公司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李俊勇先生自2023年4月26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微贷业务一部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任继强先生自2023年5月5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授信评审部抵押管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陈苑弘女士自2023年5月5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普惠金融部相关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朱紫薇女士自2023年5月18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蒋馨瑶女士自2023年5月18日起不再从事温州银行上海杨浦支行微贷客户经理岗位,自该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本银行。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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