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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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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7)。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9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2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9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安排回复工作。鉴于目前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沟通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9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

  重要提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郭磊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为依法无偿公开征集,征集人郭磊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郭磊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郭磊明作为征集人,谨对公司拟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于2023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股票代码:002930

  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三楼

  电话:0769-88002930

  电子邮箱:grsl@grgroup.cc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被征集人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意见代为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7)。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磊明,其基本情况如下:

  郭磊明,1974年生,吉林大学国际法专业本科,厦门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执业律师。曾主要任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主要任深圳市南山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9月21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收件人:郭磊明

  电话:0769-88002930

  邮编:52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郭磊明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磊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请对上述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9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下午15: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7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说明》、《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模拟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1-5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提案1至提案22均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以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郭磊明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提案20至提案22的投票权,被征集人应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9月2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3年9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3年9月22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9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调动公司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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