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3-044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合诚”或“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16:00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建发合诚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现将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黄和宾先生、独立董事林朝南先生、董事会秘书高玮琳女士及财务总监郭梅芬女士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二、本次会议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1. 提个建议:希望公司在行业低谷期大规模整合建筑上下游产业资源,例如建筑租赁材料,爬架,铝膜,钢管,吊篮等等,可以依托建发大规模体量,承接一部分项目。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践行以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发展策略,持续关注工程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并购机会,秉承稳健态度谨慎选择合适标的,优化全产业链布局,打造国内领先的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品牌。感谢您的建议!
2. 公司的下游客户有哪些?公司是如何跟下游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客户95%以上均为政府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司秉持“心护工程,业馈社会”的企业使命,依托全产业链系统化协同增值“1+X”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优质服务,打造国内领先的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品牌。感谢您的提问!
3. 请问2023年与控股股东关联的施工业务开展情况,省外承接业务顺利吗?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上半年,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的战略引领和资源,推动业务协同,重点落实项目靠前服务、项目管控信息平台完善提升、项目全周期标准化管理等关键事项,建筑施工业务推进较为顺利。报告期内,建筑施工业务新签85.81亿元,其中华东、华南、华中等福建省外区域市场落地新签合同超58亿元。感谢您的提问!
4. 报告期内新签合同有多少?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报告期内新签合同额91.58亿元,同比增长1,546%。感谢您的提问!
5. 2023年下半年是否还会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87.24亿元(占年度授权总额度67%),涵盖建筑设计及建筑施工、工程监理、试验检测多类业务。下半年,公司将结合关联交易实际进展与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提问!
6. 目前建筑施工业务是贵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带动了公司各项业绩快速增长,未来该如何拓展建筑施工业务?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秉持“工程咨询业务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业务提量增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建筑施工作为公司增量的业务,目前处于发展初期,近两年将主要以承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业务并积累管理经验为主,待后期业务成熟后将积极拓展除关联方以外建筑施工业务。感谢您的提问!
7. 今年地产形势不景气,希望管理层把控经营风险和现金流风险。以建发内部业务为主要经营基础,开展并购产业链公司,增厚利润。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面临市场经济的机会与挑战,公司管理层在严控经营风险和现金流风险的基础上,持续关注工程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并购机会,秉承稳健态度谨慎选择合适标的,做强做优上市公司。感谢您的建议!
8. 未来如何把握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政策带来的机遇?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推进“双轮(工程咨询、工程施工)驱动”&“两域(新建工程、在役工程)建设”发展战略,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综合管养、建筑施工、工程新材料等业务,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工程技术服务,具备“检测诊断管养一体化”技术服务的竞争优势,公司将持续关注并跟踪国家及地方政府进一步出台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政策实施细则,积极寻求上述政策所涉及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建筑物维修加固等相关业务机会。感谢您的提问!
9. 数智化在公司业务上的应用有哪些?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3年上半年,公司以“赋能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为目标,打造工程专业化数智管控平台,持续以数字化能力推动公司六大业务板块能力升级,推动企业核心优势能力的共建、共创、共享。
在业务赋能方面,公司自主研发的城市桥梁智慧监测平台在大连市黄河桥城市桥梁智慧检测平台等大型基础设维修项目中正式投入应用,钢结构无损检测智慧管理平台在厦门翔安大桥应用成效显著。在管理赋能方面,公司上半年加大对数字化建设的投入,推进设计、施工、检测业务管理系统更新迭代,搭建业人财一体化管理平台,提升运营效率,降本增效。感谢您的提问!
10. 除主业之外,有没有考虑其他方向?比如装修建材家居?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综合管养、建筑施工、工程新材料等六大业务,持续关注工程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并购机会。感谢您的提问!
11. 公司房地产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在行业上市公司中营收和利润处于一个什么市场地位?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现属于工程技术服务行业,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
12.请问公司在未来寻求稳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有何战略规划和布局?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近三十年发展积淀,公司在新一轮的发展规划期内,聚焦“双轮驱动”、深耕“两域建设”,打造国内领先的工程全生命周期服务品牌。
双轮驱动:即构建“工程咨询”与“工程施工”双主业的新发展格局。在加快发展勘察设计、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等工程咨询业务实现提质增效的同时,快速扩张建筑施工和综合管养等工程施工业务实现提量增效,强化全产业业务协同,持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两域建设:即深耕“新建工程”与“在役工程”两个领域工程建设。始终秉持“心护工程,业馈社会”的企业使命,积极参与国家及地方交通基建、市政开发、工业与民用建筑等优质“新建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在役工程”即已建成工程的检测鉴定与评估、维修加固与养护、建筑修缮等工程建设。感谢您的提问!
13. 23年上半年公司现金流及应收账款周转均有改善,主要原因是?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337.50万元,主要是①公司积极调整市场策略(即承接业务前充分评估项目资金来源、客户履约能力,筛选优质项目)、加大合同应收款考核力度、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等强化应收账款管理;②公司建筑施工及建筑设计等增量业务收款增加的影响。感谢您的提问!
三、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建发合诚 公告编号:2023-043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7,9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累计担保余额:20,6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情况简介
近日,就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华瑞”)、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政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7,900万元,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6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及2023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022)。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天成华瑞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2020年6月4日
2.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垵边路376、378号6楼701室A区
3.法定代表人:金艳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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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天成华瑞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大连市政院基本情况
1.成立时间:1987年9月14日
2.注册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晨光街8号
3.法定代表人:徐辉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测绘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基础地质勘查,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软件开发,招投标代理服务,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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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关系:被担保人大连市政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下述债务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债务人:天成华瑞装饰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肆仟玖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下述债务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债务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额度: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5.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仅存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0,600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9%。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