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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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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吴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李明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邲光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郭顺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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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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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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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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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李长皓 刘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3日
●上网公告文件
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2、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