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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慈济路1号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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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光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童锦因在外地出差的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喻上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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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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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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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闻(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显慧、龚思元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