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含相关费用)每年不超过20亿元,协议有效期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签订《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拟与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涉及相关资产及服务。
2.合同价格: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公司)与乙方(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总额每年不高于人民币贰拾亿元。
3.服务内容:
(1)为甲方提供融资租赁直接租赁相关服务。在直接租赁情形下,出租人(即乙方)依据承租人(即甲方或其附属公司)的选择购买租赁物,其直接目的是将租赁物租赁给承租人。出租人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含利息)。在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2)为甲方提供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相关服务。在售后回租情形下,出租人(乙方)依据承租人(即甲方或其附属公司)的选择,向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并将其回租给承租人。根据有关协议,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利息。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租赁物、续租或退租。
(3)为甲方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行业发展、业务管理、资产设备管理及相关法律、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4.定价政策:
本协议项下的租金总额将根据相关设备的总购入价格及双方约定的利息决定。双方将参照融资租赁市场行情采用浮动利率方式确定租赁利率,租赁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提供同类融资租赁业务所收取利率,具体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加/减)相应的基点。手续费(如有)在订立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当天乙方可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收取手续费,其条款须不逊于融资租赁行业同业或其他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条款,且其费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就相同或类似资产类型的融资租赁收取的费率,并在相关书面协议中载明;租赁利息的利率将在根据融资租赁框架协议下订立的每一份融资租赁协议开始时决定。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在相关融资租赁协议存续期间调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租赁利率将做相应调整,租赁利率调整周期为12个月。交易金额应在每季度或每年度末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间隔支付。
5.争议解决:本协议双方同意和确认,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条款: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本协议。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融资租赁相关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