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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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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3-055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5月,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松发展”)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因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与被告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置业”)、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松旅”)、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实业”)、张劲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中院裁定冻结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劲名下价值人民币491,646,559.44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67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2年5月21日、2022年7月23日、2022年11月24日和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2023-032)和《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仁华置业、嘉兴松旅、康辉创世及雪松实业与中国华融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2023年4月27日,雪松实业通过第三方向中国华融支付了重组宽限补偿金2,421.60万元。截至2023年4月27日,雪松实业已代西安天楠偿还西安天楠欠付的债务本息合计22,121.60万元,其中本金19,200.00万元,重组宽限补偿金2,921.60万元;2023年4月27日,公司向中国华融支付了所欠债务本金11,000万元。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已撤回对(2022)粤01民初679号案件的上诉申请。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之二],广州中院认为中国华融提出的解封雪松发展被冻结的资产及账户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中院已解除对雪松发展、嘉兴松旅5个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已解除对康辉创世、仁华置业抵押不动产的查封。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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