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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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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6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6%。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冻结477,182,975股后,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911-1号),豫联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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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6%,豫联集团一致行动人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7,248,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

  本次豫联集团解除司法冻结477,182,975股后,豫联集团及厦门豫联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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