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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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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7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9月11日13: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朱宁先生通讯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74)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香港”)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兴森香港注册资本将由4,200.128万美元减少至1,200.128万美元,兴森香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意授权兴森香港经营层或授权人士办理与减资相关的一切事宜。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75)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7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9月11日14: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7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05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612,903股,并已于2022年9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7.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508,363.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491,634.68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7.76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8,867,924.51元后余额1,981,132,073.25元已汇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验字【2022】第07282号)。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广州兴森集成电路封装基板项目、兴森投资收购北京揖斐电100%股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3年8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 197,849.16万元。各项发行费用均在宜兴硅谷印刷线路板二期工程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扣除。

  注2:项目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实际使用10.5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5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前述归还情况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保障措施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暂时闲置,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盘活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及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目前处于产能扩张阶段,资金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预计最高可节省财务费用约2,500万元/年(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若募投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进度。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07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资概述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香港”)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兴森香港注册资本将由4,200.128万美元减少至1,200.128万美元,兴森香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减资因涉及对外投资资金变更及外汇登记等相关事项,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号:966515

  3、住所:香港观塘敬业街55号皇廷广场11楼F室

  4、董事:杜子良

  5、成立时间:2005年4月26日

  6、注册资本:4,200.128万美元

  7、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PCB销售。

  8、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兴森香港100%股权,兴森香港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减资方式:现金减资。

  11、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森香港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本次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兴森香港减资,是基于兴森香港的资金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资源,提高资金利用率。减资完成后,兴森香港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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