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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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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9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82.5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61.9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3.5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8.45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的情况概述

  在上述《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拟作为协鑫能科1-X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低碳转型)储架发行的每期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支持机构及回购和回售承诺人,对专项计划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期应付专项计划费用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为资产运营方提供流动性支持及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履行回购和回售义务,并对担保人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公司在每期专项计划项下提供的前述担保额度适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担任当期专项计划资产运营方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就协鑫能科1-X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低碳转型)储架发行的第一期专项计划而言,公司拟作为该期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流动性支持机构及回购和回售承诺人并为担保人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前述担保额度适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任该期专项计划资产运营方的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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