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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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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3-001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凌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含1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8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4,069.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81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54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15,000万元(含1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15,000万元(含1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3-002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50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6,000.00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054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8,000.00万元变更为24,0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8,000.00万股变更为24,00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公司现将《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内容,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情况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期限为两年,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上述授权仍在有效期。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3-003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若伊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15,000万元(含1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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