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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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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3-05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293,819,4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623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0,961,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9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0,961,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91%。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0,961,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29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王家龙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7,989,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5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3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817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7,989,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5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3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8179%;反对5,82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18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刘建立先生、杨宇先生、侯强先生、冉然先生、任万鹏先生及张潇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刘建立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315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815票。

  2. 选举杨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408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908票。

  3. 选举侯强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408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908票。

  4. 选举冉然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408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908票。

  5. 选举任万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408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908票。

  6. 选举张潇潇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210,608 票,其中中小股东1,353,108票。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和勇先生、张军洲先生及李哲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肖和勇先生、张军洲先生及李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肖和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305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805票。

  2.选举张军洲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302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802票。

  3.选举李哲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284,589,302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802票。

  (五)审议《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苏禹先生、关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苏禹先生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285,319,104 票,其中中小股东2,461,604票。

  2.选举关笑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284,589,302 票,其中中小股东1,731,802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王家龙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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