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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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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 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57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0,339.99万元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91,670.00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9月6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募投项目账户余额”与“已签订合同待支付募集资金金额”差额为349.77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3年9月6日,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2,291.39万元,主要系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工程和设备采购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根据已签署合同所约定的付款进度支付相应尾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年产2,000套工业数码喷印设备与耗材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待募集资金尾款结清后,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将使用完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9月07日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5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911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小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俞建利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沈建萍、许多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7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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