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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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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9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2.4861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注销93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52.4861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有效期已于2023年9月2日届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因部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及注销手续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暨回购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共自主行权股票期权320,816份,公司新增股份320,816股,新增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79,942,783股。公司将对应变更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942,783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议案1为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9月18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江

  2、联系电话:0760-8689381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开始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9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23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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